黑。不是夜晚的黑,是那种能把光都吞掉的、浓稠得化不开的黑。我试着把手电往里照了一下,光柱钻进去不到半米就散了,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。
我伸出左手,把拇指上的疤对着洞口。
它在黑暗里又亮了。暗红色的光,照不了多远,但刚好够着那具“子时”的尸体。
它的额头还是红的。
那块被我摸过的地方,在暗红色的光里显得更红了,像是还在发着低烧。那一小块皮肤从浅粉色变成了深红色,像被火燎过。刻痕在红色里陷得很深,每一道都像刚剜出来的,边缘还翻着皮。
它的眼睛睁着。
瞳孔是黑的,虹膜是深棕色的。不是昨天那种浑浊的死灰,是清的、亮的,甚至能照出人影。
我在它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——一个小小的、缩得很小的我,站在洞口,举着左手。
它在看我。
不只是用眼睛,是用整张脸。眉弓的高度,鼻梁的弧度,嘴唇的厚度,每一个细节都跟我一样。
但我心里一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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