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商会注册公司会员可将粮币兑换为天币。
第十七条注册公司会员须向商会缴纳3万美元保证金,防范经营风险与违规违纪。
公司会员违规违纪,商会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资格。
第十八条公司会员收银员由商会直接派遣,工资以天币支付,不得以其他货币结算。
第十九条所有粮币交易实行先验证、后交易制度。
收银员须核验会员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出生日期、照片、终身防伪编码,核验通过方可交易;不合格者禁止交易并上报监管部。
第二十条伪造货币、伪造会员证、使用假币交易,视为严重犯罪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第二十一条防伪编码规则、货币兑换规则为商会最高机密,仅限指定财务人员掌握,严禁泄露。
第五章权力结构与治理制度
第二十二条商会实行选举权与行政权分离、双向运行制度。
选举权由下至上,会员选举上层人员;
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,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